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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6章 初遇小混蛋

  第186章 初遇小混蛋 (第2/2页)
  
  她停顿一下,小声说道:“我有个老同学在报社里当编辑。”
  
  李爱国心中大喜,连忙感谢:“谢谢佘主任!”
  
  这年代的报纸可是很有权威性,就算《京城铁道工人报》是单位的小报,每天也能收到上百份稿件。
  
  并且。
  
  报纸的主要版面要转载人人日报的报道,还要留下一部分报道铁道部门的新闻,留给他们机务段的版面,就只剩下巴掌大的版面了。
  
  大部分稿件被送到编辑室后,就永远被留在档案柜上,永远也不可能有开封的那一天。
  
  有了佘翠屏的关系,稿件至少能被送到编辑的桌子上。
  
  “客气了,咱们都是一个机务段的。”
  
  佘翠屏抬头看向李爱国:“你以后要是有什么稿件的话,可以直接送到教育室。
  
  如果刊登到国家报纸上的话,咱们机务段奖励一百块,要是地方报纸奖励五十块,机务总段的报纸能奖励五块钱。”
  
  李爱国笑道:“那以后免不了打扰佘主任。”
  
  这可是发财致富的好办法。
  
  不过也仅仅是想想。
  
  这年代电视报纸上还没有那位拥有十几个身份的百岁老大娘。
  
  要想在国家级报纸上刊登稿件。
  
  简直比登天都难。
  
  出了教育室,李爱国准备找王大奎。
  
  经过这几天的行车。
  
  开办废品店的本钱,已经攒得差不多了,可以开始筹办了。
  
  刚骑着双人自行车走到机务段门口,就看到王大奎骑着自行车狂奔而来。
  
  就看到王大奎骑着自行车风风火火的赶过来。
  
  “爱国哥,我下午亲自盯着刘长义,那小子的钱花干净了,从家里搬了一个大座钟,倒信托商店换了钱,现在正跟人,在正阳门的小酒馆里喝酒。”
  
  “我估摸着他们喝了酒,就该去耍钱了。”
  
  “走,你先回去换身干净衣服,咱们今天收拾了刘长义。”
  
  等了七八天,终于等到了这个机会,自然不能放过。
  
  李爱国骑上自行车,直奔王大奎家。
  
  王大奎哪里有什么好衣服啊。
  
  唯一的一件中山装已经洗的泛白,穿上之后,就是个穷酸。
  
  “这样不行,来,你穿我的衣服。”
  
  一件崭新的白衬衫,一条米黄色裤子,一双油光锃亮的皮鞋。
  
  嗯……光鲜亮丽。
  
  麻利的把这几件衣物套在身上,这货顿时变的人模狗样起来。
  
  李爱国换上王大奎的劳动布裤子,棕色麻布衬衫,显得有点小,走起路来有些别扭。
  
  不过没关系。
  
  今天的主角是王大奎。
  
  这小子穿上这身行头,再配上他那张憨厚的脸庞,就是上好的肥羊。
  
  李爱国打量了几眼肥气逼人的王大奎,满意的点点头。
  
  拿出两张五块钱塞到他手上,又把打火机递到他手里。
  
  “这钱你揣兜里,打火机等会拿出来,惊瞎他们的狗眼。”
  
  王大奎震惊着李爱国的手笔:“钱就算了,我也看刘长义那孙贼不顺眼。”
  
  现在是新社会了,还敢虐待童养媳,这样的人就算是千刀万剐也不为过。
  
  “这都是小钱,让你拿着,你就拿着。”
  
  李爱国现在也不在意这一点。
  
  怕刘长义那小子跑了,便急匆匆的带着他离开了大杂院。
  
  两人骑着自行车一路风驰电掣,来到了位于正阳门旁边的小酒馆前。
  
  这里是京城的繁华地带。
  
  街上人头攒动,自行车的铃铛声不绝于耳,偶尔还能看到冒着黑烟的吉普车路过。
  
  看到两人过来,一直盯着小小酒馆门口的张二炮和小黑蛋跑了过来。
  
  张二炮擦了擦鼻涕,压低声音汇报:“爱国哥,大奎哥,刘长义就在里面,靠窗户的位置,两人正在喝酒呢。”
  
  顺着刘张二炮的目光,李爱国隔着窗户看到刘长义正跟一个人年轻人闲聊。
  
  那年轻人长的很有特色。
  
  不到二十岁的年纪,浓眉大眼,鼻梁高挺,嘴唇浅薄,按理说也算是五官端正。
  
  但是组合在一起,总觉得让人看到一头野狼似的。
  
  这人好像有点印象
  
  李爱国皱着眉头思忖片刻,猛地一拍大腿。
  
  这货不就是鼎鼎有名的小混蛋嘛!
  
  只是现在的小混蛋比原著中的年轻几岁。
  
  虽多了几分稚嫩,阴狠已经写在了眉宇之间。
  
  王大奎常跑江湖的,这会认出了小混蛋。
  
  皱起眉头:“爱国哥,这人是新街口一带,有名的“佛爷”,专门跟大院子弟作对,常年怀揣刺刀,下手毒辣。刘长义请他喝酒,估计没啥好事。”
  
  “走,咱们去听听。”
  
  李爱国猫着腰,走过去,凑到玻璃窗户旁边。
  
  一阵冰冷的声音,顺着缝隙钻了出来。
  
  小酒馆内酒香四溢。
  
  有钱的酒客点一盘花生米,要一壶老酒,悠然自得的小酌起来。
  
  寒酸一点的,酒菜就是一根铁钉,还得是生锈的那种。
  
  喝一口酒,就拿那根铁钉子在嘴里嘬那么一下。
  
  也很快乐。
  
  酒馆内的嬉笑怒骂的气氛很是热烈。
  
  刘长义环视四周,见没人注意这边,这才端起酒壶,给小混蛋倒了一杯酒。
  
  “我说周长利,上回说的那事,考虑的怎么样了?”
  
  窗外的李爱国见有服务员端来酒菜,往下面蹲了蹲,打算听听这孙子要跟小混混商量什么事。
  
  屋内,周长利端起酒杯,为难道:“刘爷,您的事真不好办,那个李爱国住在大杂院,人来人往的,我没办法动手啊,还有,他是机务段职工,要是招惹了,会有大麻烦。”
  
  卧槽。
  
  李爱国听说跟自己有关系,连忙竖起了耳朵。
  
  “周长利小混蛋,咱们四九城谁不知道你的名声。”
  
  刘长义端起酒杯,美美的喝一口酒,啧啧两声:“你连大院里那些小伙子,都敢攮,还没办法一个小小的铁道职工?”
  
  听到这话,周长利的神情得意几分,嘴角微微翘起。
  
  刘长义接着说道:
  
  “至于大杂院人多,你不好动手,也用不着你在那里动手,这几天李爱国那孙贼睡在机务段宿舍,我从一个老朋友那里,知道一条可以绕过保卫干事的小路。”
  
  “我家那个小贱人就住在宿舍里,我去过两次,那里的屋门压根不上锁。”
  
  “等到晚上,你悄悄摸进宿舍,趁他睡着了,刺刀顺着脖子一抹,事情就齐活了。”
  
  (本章完)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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