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否,知否 第四十章 戏班 (第2/2页)
马车悠悠,这就一步步靠近采仙滩附近地界。晌午过后,换吴霜接过缰绳马鞭,少年则一头扎在车厢中酣睡,连脚上磨损颇重的靴子都未脱,很快便没了声响。
“混小子心弦绷得太紧了。”小饮两口庆三秋,吴霜将马鞭子收起,让这匹肥马莫要走得太快,闲庭信步便好,免得车厢颠簸,让入眠浅淡的徒儿醒过来,指不定又是肝火上涌。咂么咂么口中余香,吴霜将眼帘低垂,神游物外。
他并非喜怒不形于色的官场人士,再说凭他的名声与境界,何至于掩饰喜怒。只是近几日见少年修气受阻,这位本事泼天的剑仙,横行江湖十几年来,头一次不知以何表情面对自己的徒儿,毕竟以他的眼光,即便修气初始,三两天就足以完成一周天的运转,像少年此等近乎一整个月份都无法通彻,况且还出现经脉栓塞的类型,他着实不知应当如何反应。无奈之下,只好任凭少年狼嚎骂街,不予评判。
“兴许,可以不必着急了。”掌柜的将大袖收拢,又长饮了口酒,顿时哑然失笑。
云仲嗅觉奇好,搁在平日,每每吴霜饮酒时,身后总有窸窸窣窣之声,回头瞧瞧,白衣裳的少年必定搓着朦胧睡眼,眼神炙热的盯着他手里的酒壶,时间一久,带来的存货都耗得干净,就连喝空的酒壶,都要被少年拿去灌满山泉,狠狠晃荡几下一口饮尽,还美其名曰洗酒。如今将车厢翻个底朝天,也只剩下手头这半壶庆三秋。但自从少年修气过后,无论他喝再多酒水,少年都不曾从睡梦中苏醒,只是梦呓似的念着那段修气顺序。按说无人抢酒,吴霜本该窃喜,可不到半旬,掌柜的就顿觉无趣,连手中的酒水都不香醇了。
回神之后,胖掌柜举目远眺,只见不远处楼宇连片,在日光之下,流檐上像是熔金成液,淌过流檐时,似鸱吻含怒张口,吐出一披金沙。吴霜隐约觉得这地方似曾相识,思索片刻后登时一拍脑袋。这地界他曾来过,兴许十来年前,或者几十年前,当初的采仙滩可没这么利索繁华,完全就是个杂乱荷塘,方圆百十里都无人烟。可以说如今的采仙滩能有如此多的人气,全是仰仗当年那第一位观景作诗的读书人。
这大片大片的富庶地界,居中自然是达官显赫人家的住所,越向外围便越贫苦,如同大圈套小圈,层层递进,等到清河园这等地方,已经是至末端了,养家糊口都成问题,不得已在周围的山间采药渔猎而生,也好攒够每日的柴米钱,若是有人家妇女怀胎,便更是苦不堪言。
吴霜在野地中遇到一个结实汉子,犹豫片刻,还是决定在这里寻个住所。